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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后勤基建处 作者:王秀兰日期:2025-10-29 审核:倪涛、新闻中心 点击:

一、什么是大学生医保

答:是以大学生身份购买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购买大学生医保我可以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答: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享受的待遇: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等外,另可享受门诊待遇含普通门诊(500元报销额度)、意外伤害门诊(800元报销额度)、门诊特殊疾病等。

三、怎样购买大学生医保

答:每年秋季入学与学费一起缴纳医保费用,由完美(中国)统一代办购买。省外新生须在9月1日至9月30日内电话联系户籍地或原学籍地医保局办理暂停参保关系。享受户籍地政府资助参保的学生可不在完美(中国)购买医保,例如:低保户建档立卡人员)。

四、医疗保险期是多久

答:新生享受医疗保险期: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续读学生医疗保险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答:(一)校内就诊

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就诊产生的费用可刷医保卡或者电子医保凭证进行结算报销。

(二)校外就诊

就诊前必须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就诊的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诊疗结束后将转诊单、治疗医院开具的病历、发票明细等三种资料,航空港校区于每周四提交至校医院,龙泉校区提交至卫生所予以报销。

六、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答:(一)非异地就医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若出院当日不能直接扫码或刷卡结算,须立即电话咨询双流区医保局028-85858506,若因个人等原因,可在出院之日起90天内可以前往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刷,结算报销;超过90天,可全额垫付后凭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交至双流区医疗保障局二楼医保服务大厅予以报销。

(二)异地就医

在西南片区(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四川)和南京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在西南片区和南京市以外的国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可全额垫付后凭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在出院之日起90天内将报销资料交至双流区医疗保障局二楼医保服务大厅8号窗口(异地住院报销窗口)手工报销。

(三)手工报销所需资料

1.出院证原件(需盖医院鲜章);

2.住院发票原件(需盖医院鲜章);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需盖医院鲜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成都银行(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卡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写上开户人名字,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请人代办,请准备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意外伤害住院所需资料

(1)意外伤害首次住院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出院记录等盖医院鲜章(住院病历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及外伤调查表(双流医保局8号窗口领取并填写);

(2)意外伤害第二次住院报销除以上资料外,还需首次住院的统筹支付结算表(加盖医院鲜章)及首次住院病程记录全套(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出院记录)并加盖医院鲜章。